“下一步環保部門將通過組合拳來嚴懲不法企業。”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曹立平在8日環保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為了更好地落實新《環保法》,環保部近期出臺了首批新修訂的《環保法》4個配套辦法,涉及連續處罰、查封扣押、停產整治、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的具體內容,同時明確了《環保法》中相關規定的適用范圍、執法程序、處罰期限等具體內容,大大提高了行政執法的剛性。
這4個配套辦法分別為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》、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、扣押辦法》、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限制生產、停產整治辦法》以及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》。
這僅僅是環保部組合拳打擊違法企業的一個開端。記者采訪中同時了解到,新《環保法》將配套54項相關細則。曹立平對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透露,“54項相關政策、制度、機制涉及方方面面,目前已經完成9項,近期將要完成13項,積極推進和配合推進的有26項。真正急需配套的相關政策正在抓緊出臺。”
值得注意的是,正在實施的四項細則中,備受關注的“按日計罰”條例將有效破解以往“違法成本低”等難題。曹立平告訴記者,例如一家違法企業,環保部門對其限期行政處罰并開具罰單,如果在限期內整改未達到要求,罰金將會按照每天來成倍計算,10萬塊錢的罰金很可能最終高達200萬。“這就要求排污者不能心存僥幸,表面應付,而要真正整改,達到合法排污的要求。按日計罰不受次數限制,只要違法排污不停,那么行政處罰不止。”他說。
曹立平表示,新規的主要目的之一,是督促企業增強自身責任意識,我們取消了驗收環節,企業向社會公告、提交資料以后,就可以取消停產整治決定。如果解除以后再發現有同類違法行為,接下來的措施就很嚴格,實際上就把這種責任真正落實到企業。